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室职责 > 校学位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校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位办公室(行政楼321室):

1、学位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博硕士学位点规划、申报、建设和评估;

3、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

4、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评优、培训和日常管理;

5、毕业生学位审核及授予,博硕士学位档案管理;

6、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三楼(邮政编码:510006)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