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展示我国教材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国家教材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启动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活动,评选奖项含全国优秀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教材建设奖每4年评选一次,由国家教材委员会主办、教育部承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工作的部署,为规范有序做好本项工作,确保评选的质量和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使用的研究生教材,含纸质、数字教材。
2.经过2年(含)教学实践(不同版次可累计)。
3.学术专著、教参教辅、培训教材、引进教材、教材配套图册手册不参评;已获教学或科研成果国家奖教材不参评。
4.可选“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全册”需所有单册符合申报要求,占用1个名额。
5.马工程教材不占省内名额,直接向国家申报。
二、参评基本条件
1.方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科学严谨。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有创新性。能够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
3.适教利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本学段学生认知特征,将知识、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4.编校质量高。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使用效果显著。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6.社会影响好。教材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教材事故。编写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形和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单位及名额分配
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省教育厅申报,本科生教材遴选71项,研究生教材遴选 11项。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我校可申报研究生教材名额为1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在上述参评范围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梳理符合参评条件的教材,11月23日前报送《教材信息汇总表》(附件1);
2.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及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等,11月24日上午10:00前报送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
3.各申报单位须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册次、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等), 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其他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组织做好相关奖项的申报工作。
2. 严把申报质量关。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评审标准,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不得申报。
3. 严格控制传播范围。本次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及附件仅供各地各单位评选工作内部使用,不得向社会公开,不得在互联网公开发布或转载(根据各奖项评选工作安排,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的材料除外)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39325980
联系邮箱:744006253@qq.com
附件1_教材信息汇总表
附件2_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附件3_编校质量自查表
附件4_作者政治审查表
附件5_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6_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