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要求,为了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型企业、研究院所等校外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经研究,学校制定了《广东工业大学兼职导师聘任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工业大学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