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41号),批准我校撤销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增列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体清单如下表。请各学位授权点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进行管理。
 
 
  
   
   |   动态调整类别  |  
     学位点类型  |  
     学位点名称  | 
  
 
   
   |   增列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应用经济学  | 
  
 
   
   |   建筑学  |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   撤销  |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   工程力学  | 
  
 
   
   |   食品科学  | 
  
 
 
 
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