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41号),批准我校撤销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增列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体清单如下表。请各学位授权点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进行管理。
动态调整类别 |
学位点类型 |
学位点名称 |
增列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应用经济学 |
建筑学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撤销 |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工程力学 |
食品科学 |
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