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公室: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大研字[2017]5号)精神,为做好2014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评审答辩费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已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预计毕业名单,把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评审答辩费划拨至各学院“研究生业务费”科目,标准为每人1500元。学校已于2016年4月按1000元/生将答辩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了2013级硕士研究生,对于当前尚未毕业的(附件1),学校按新标准补发500元到学院研究生业务费,请相关研究生与学院送审人员/教务员具体协调。
2、经“研究生业务费”经费审批人(附件2)签字同意,各学院送审人员/教务员可以在财务处请款,并根据当前学期申请送审实际情况向送审高校(专家)发放论文评审费。
3、校外匿名评阅人评审费,在完成论文评审后收集回执(回执要求填写匿名专家人数、相应评阅费、代领人签字,详见附件3)作为签领依据,连同转账单或邮寄单作为评阅费凭证冲账。
4、校外非匿名评阅人、答辩委员评审费,在完成评审答辩后收集专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相应评阅答辩费、个人签名作为签领依据,在财务综合平台申报后冲账。
5、校内非匿名评阅人、答辩委员评审费,在完成评审、答辩之后,收集专家姓名、人事编号,通过财务综合平台发放。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论文评审答辩费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参加盲审的博士论文由研究生院直接支付;免盲论文的评阅费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院,由学院(导师)支付相应的评阅专家。待确定参加答辩的博士名单后,研究生院按2000元/生将答辩费用划拨至相应学院“研究生业务费”项目。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