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9]46号),我校2016~2017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被随机抽检5篇(抽检论文附后),未发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这是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自2010年实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起,我校连续十年被抽检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合格率为100%。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和监控,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其中明确规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培养结果的最终检验。通过加强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督导抽查等工作,近年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完善,许多工作量不足、逻辑不清和撰写不规范、不严谨的论文被分流,学位授予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仔细研读文件,对照其它高校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开展自查自纠,戒骄戒躁地深入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已有质量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加强研究生导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