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8号),我校参加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全部合格(具体名单附后),圆满完成了学位点建设目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种。其中,合格的学位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限期整改的学位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从全国学位点处理情况来看,本次学位点合格评估中,一级学科博士点限期整改12个、不合格被撤销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限期整改17个、不合格被撤销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限期整改2个。
我校历年顺利通过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的学位授权点
评估类别 |
评估时间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专业学位硕士点 |
合格评估 |
2014年 ~ 2018年 |
机械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数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气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工商管理 设计学 |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 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 工程硕士(材料工程) 工程硕士(动力工程) 工程硕士(电气工程)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 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 工程硕士(控制工程)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 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工程硕士(环境工程) 工程硕士(工业工程) 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 工程硕士(物流工程) 工商管理 |
专项评估 |
2015年 |
- |
- |
工程管理 |
2018年 |
- |
- |
翻译 会计 |
2019年 |
- |
测绘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 应用经济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