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地建设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研究生申请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25点击数: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友好协商,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指导与支持下,双方根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在相关专业领域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现将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调小组,广东工业大学指定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指定教育处共同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工作,加强联系,协调内部各院系(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双方合作事宜。

二、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研究生提供相关专业的科研实践平台,通过专业实践环节,使研究生能够进一步拓宽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成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工作等多个培养环节。

四、培养内容

(一)双方配备指导教师对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指导,开展专业实践。

(二)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研究。

(三)合作解决国家和区域发展相关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

五、相关要求

请有意愿的导师或研究生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简介》(附件3),结合自身研究领域,研究生及其校内导师充分沟通后,选择合适的校外导师。

研究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1),校内导师、相关学院签名/盖章后,于7月4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21)。该项目不接收已确定与其他基地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409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一览表

3.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简介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三楼(邮政编码:510006)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