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和青年节期间研究生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 1、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 2、4月29日(周六)、4月30日(周日)原安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正常进行。 二、五四青年节: 5月4日(11周周四)下午停课半天,下午已经安排的课程考试正常进行。 顺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