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不调休,共3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清明节期间研究生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4月5日(周五)为法定节假日,全校研究生全天停课。 2、4月6日(周六)-4月7日(周日)正常公休日。原安排的非全日制课程照常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