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各年级研究生学籍管理以及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工大研字〔2020〕27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21年2月26日--3月12日
二、工作规程
1.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做好研究生到校情况及缴费信息核查工作。
2.请各培养单位对已到校但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予以提醒,敦促其及时补齐学费并向学院提供凭据,在开学两周内完成注册。
3.请各培养单位与应在本学期复学的研究生联系,提醒研究生按时办理复学及注册手续。若该生无法返校复学且符合《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休学申请条件的,提醒该生按规定继续申请休学。
4.请各培养单位将3月12日仍未注册的研究生信息填写《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16日前报至研究生院。表格纸质版请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并盖章后送行政楼31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73093344@qq.com。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情况在学信网上更新学籍信息。
5.对于未完成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相关待遇,学校将终止其后续培养环节,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六)项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39325980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