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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09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一)逐一对照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广东工业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2),对本培养单位有关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开展修(制)订工作,重点是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培养方案,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可根据学位点建设和发展需要,进行微调,亦可不作修订。
      (二)修改培养方案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取消《实用英语》和《基础英语》,增设《学术英语》48学时,3学分。公共学位课由原来8学分改为6学分,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最低学分由原来33学分改为31学分。
      (三)针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专业学位课、专业方向选修课的课程安排,每一专业领域至少有3门课程由校内教师与校外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开发、讲授,其中校外企业、行业专家讲授部分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

二、修(制)订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主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5)和《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附件6)执行。
      (二)其他类别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性意见》(广工大研字〔2015〕28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修(制)订程序
      (一)4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在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初稿,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查;
      (二)5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形式审查并反馈至各学院修改;
6月19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院反馈意见,修改培养方案,提交所在学位评议组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注:不作修订的培养方案可不经过上述程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模板见附件4)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6月30日前,研究生院审定发布。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39325980  邮箱:744006253@qq.com

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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