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国际化人才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35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境)专项资助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资助期限:原则上为6-12个月。
2、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我校优秀在读博士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
2、申请时已获得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3、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研究课题一致,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和广东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4、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通过CET-6考试。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5、政治素质过硬,不得在处分期内。
6、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家、省、市、学校类似出国交流访学、联合培养项目资助的在读博士生。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资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1)《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的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明或达到国外留学单位入学语言水平证明。
2、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负责资料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递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双面打印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命名:学院+姓名+博士专项申请),并于2025年5月16日前报送各学院审核汇总。
2、学院:2025年5月23日前,汇总申请人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填写《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博士)国际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yjspyb@gdu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
五、派出和管理
1、原则上本次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按规定办妥各项派出手续并出访,否则取消其资助资格。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派出,博士本人应书面向研究生院报告未按期出访缘由,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保留资助资格。
2、受资助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学校有关规定。
3、派出期间因事需短暂回国的,须填写特殊说明表(附件3)。未填写特殊说明表履行报备义务的,可能影响资助发放。
4、派出期间不得私自改变出访地或前往未报备出访的国家和地区,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返校完成学业,并按《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35号)相关规定返校报到、提交研学成果及报销相关费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3023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