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自2014年设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根据《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附件1),我校可推荐申请两项成果。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次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二、“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申报(4月25日前)
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申报简表》(附件3、4)(一式三份,简单装订,仅供校内评审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学院于4月25日前将申报简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16807470@qq.com。
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申请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创新性,坚决杜绝材料不实和重复报奖等违反学术规范和道德的情况。
(二)学校评审与材料完善(5月1日前)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
2.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作《申请书》(附件5、6),准备和完善支撑材料,并在网站展示申报成果。
3.申请人于5月1日前将定稿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16807470@qq.com。
(三)申请人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5月15日前)
申请人登陆申报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四)学校审核和报送材料(5月21日前)
研究生院登录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签章后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香, 联系电话:39323023
附件:
1、《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
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3、《教育成果奖(教育研究类)申报简表》
4、《教育成果奖(教育实践类)申报简表》
5、《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研究类)》
6、《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实践类)》
7、第一、二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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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