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广东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25)的精神,学校组织了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评审工作,经学院推荐、申报公示、资格审核、专家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确定广东工业大学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现将拟获奖项目及纸质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7日。
纸质申报材料公示地点:大学城校园行政楼315。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研究生院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人:黄子桓
联系电话:32325980 联系邮箱:744006253@qq.com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拟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