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现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究生)选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可选择的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三)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二、研究生本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
(一)本次选派工作学校只集中受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选派办法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和《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45)。
(二)其他项目的申报请根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具体项目的规定进行。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 2020年3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10日前将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其他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要求)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315室。
(二) 2020年3月11日至13日:学校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阶段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对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进行遴选,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者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确定推荐候选人。
(三)2020年3月14日至16日:推荐候选人网上公示阶段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四) 2020年3月17日至24日:推荐候选人网上报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准备阶段。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所需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及清单另行通知)。
(五) 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学校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
四、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五、公派研究生项目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详细信息敬请关注以下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我校联系人:衷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23 联系QQ:122346616
附件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