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决定启动我校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究生)选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四)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五)外语水平要求参见《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二、研究生可选择的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 提交申请材料
时间节点:(1)攻读博士项目:2022年3月20日前;(2)联合培养博士项目:2022年5月20日前。
拟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参见《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申报研究生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见附件)。
攻读博士项目于2022年3月20日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按照顺序排列好(其他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要求)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315室。
(二) 学校评审及推荐
时间节点:(1)攻读博士项目:2022年3月21日-25日;(2)联合培养博士项目:2022年5月21-25日。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对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进行遴选,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者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确定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三) 申请人网上报名
时间节点:(1)攻读博士项目:2022年3月10日-31日;(2)联合培养博士项目:2022年5月10-31日。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所需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及清单另行通知)。
(四)学校报送材料
时间节点:(1)攻读博士项目:2022年3月29日-31日;(2)联合培养博士项目:2022年5月29-31日。
学校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
四、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五、公派研究生项目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详细信息敬请关注以下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