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国际化步伐,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出国培养计划(博士专项)及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出国培养计划(博士专项)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资助期限:原则上为6-12个月。
2、资助标准及名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至我校的专项经费额度及资助总名额,结合具体报名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
1、我校优秀在读博士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成果。
2、申请时已获得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3、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研究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4、外语水平需符合《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有关外语水平的要求(附件1)。
5、政治素质过硬,不得在处分影响期内。
6、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家、省、市、学校类似出国交流访学、联合培养项目资助的在读博士生。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资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1)《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表》(附件2)。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的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
2、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负责资料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递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双面打印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命名:学院+姓名+博士专项申请),并于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各学院审核汇总。
2、学院:2021年12月3日前,汇总申请人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填写《2021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博士)国际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122346616@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
二、粤港澳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
(一)申请对象
纳入2020、2021年度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资助类型及期限
1.联合培养:原则上为3-12个月;
2.短期研修:原则上为1-3个月。
(三)资助标准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选拔程序
1、联合培养:申请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邀请函或合作协议等提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报送研究生院,最终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所有材料请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一份,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命名:学院+姓名+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申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
(2)学院:2021年12月3日前,汇总申请人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粤港澳联合培养情况汇总表》(附件4)后发送至邮箱122346616@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
2、短期研修:由各学院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35号)开展选拔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选拔结果(《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粤港澳联合培养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346616@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
三、派出和管理
1、原则上本次选拔的研究生最迟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办妥各项派出手续并出访,否则取消其资助资格。
2、受资助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学校有关规定。
3、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返校完成学业,并按《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35号)相关规定返校报到、提交研学成果及报销相关费用。
联系人:黄老师、衷老师, 联系电话:39325980
1、外语水平要求
2、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表
3、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汇总表
4、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粤港澳联合培养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