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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补贴的通知

作者:wss时间:2015-03-04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17号)文件精神,我省继续设立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学生求职补贴等项目。现将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通过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筛选原则发放补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预申请要求
  1、申请项目:毕业生求职补贴
  2、申请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证)。
3、补贴标准: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再经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的申请人员,按照1500元/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注:每位学生只享受一次就业专项资金的补贴。即已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或创业培训的,不能申报此次求职补贴。
  二、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于3月5日—3月15日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持有效期内的家庭困难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广州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等。(注:如困难证件上未能体现有效期或证件上成员一栏无学生本人姓名或空白等情况,应由发证民政部门额外开具相应证明,如经核查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各学院于3月15日—3月20日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于3月20日下午16:00前,将《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所持有效期内的家庭困难相关证件(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学院盖章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等纸质材料汇总交到大学城校园行政楼315,《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wangshushu@gdut.edu.cn
  3、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确定各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舒书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723 
  
附件:1. 《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关于印发2015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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