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3届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广东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博士生个人主讲应2次以上;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专业硕士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今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交到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学院审核后将登记表(含成绩单)于4月17日统一交到研究生处。博士生参加活动次数少于15次,硕士生少于10次(专业硕士少于5次),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是不提交登记表等情况的学生,将无法取得学术活动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