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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安排

作者:dyq时间:2013-04-03点击数: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登记

. 申请此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和校学位办送审的硕士生(名单见34发布“2013年上半年送审学位论文通知”)420日前,其余各类硕士生43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的【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申请论文答辩登记】,并将打印的《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同意答辩签字后)、课程学习成绩单、及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博士生需提供收录证明)、学位论文电子版,送交所属学院的教务员,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和相似性检测。申请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者,还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延期)答辩审批表》。

.凡欠交培养学费、教材费、代收费(住宿费)者,必须交齐相关费用后,方能申请答辩。学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的【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查看自己缴费记录情况。财务处工作日咨询电话020-39322731。研究生44430期间通过以下方式交费:
   1)可通过每天24小时开通的缴费易,凭银联通用卡,自助刷卡缴费。我校缴费易设置地点为: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四层财务处402室、校园卡管理中心。
    东风路校区:3号楼一层;
    龙洞校区:行政楼三层财务办。
  (2)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任一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各电脑联网储蓄网点营业柜台交费,交费时请先报出我校的“学校代码11911”及“广东工业大学042501945600001”,再报缴费号(学号+0000000003)进行交费。

欠费者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影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校学位办邮箱xwb@gdut.edu.cn咨询电话39322409,随即开通【申请论文答辩登记】,我校财务处将在收费期结束后统一出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

.上次答辩未通过者,需重新【申请论文答辩登记】。

二、资格审查及论文评阅

.请各学院教务员于55日前,完成所有申请答辩者资格审查工作后,将所有初审材料送交校学位办复审,并于510日前携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领取《答辩资料袋》。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和校学位办送审论文的硕士生,需经校外送审同意答辩后,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

.校学位办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可不再安排学位论文评阅。未被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学院需安排2名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1名必须是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前需收齐同行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书》递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供答辩时参阅。

三、答辩费用开支

.全日制硕士生(不含MBA)通过资格审查者,我校财务处下拨每人1000元现金至该生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的银行卡,请该生将此款交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用于支付答辩所需的评阅费、劳务费、误餐费等。

.非全日制硕士生和所有MBA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者,按广工大研字[2004]13号文件规定,每位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所需的评阅费、劳务费、误餐费等一般控制在1600元之内,费用均在各学院“结算奖酬金”经费本中开支。请各有关学院教务员填写非全日制硕士生答辩费用拨款名单经学院经费审批人签字后,由财务处将此款划拨至该生广州市的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银行卡,请该生将此款交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开支。

四、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工作。请按学科和答辩人数成立若干个答辩委员会(博士答辩委员会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签字),并于6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五、授予学位审核

 1.各学位评议组于610日前召开全体会议,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申请学位,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递交《学位评议组议事情况报告》请教务员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议组表决票数等相关信息。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15日前召开全体会议,表决建议授予学位名单。请各有关学院的教务员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本学院的《学位分委员会表决票》(按委员应到人数每人一份)和一份《表决计票表》,并准备好申请学位者的《学位档案袋》,提前送到分委员会会场审核签章后,送交校学位办。分委员会秘书准备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事情况报告》,并将电子文档报送校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底召开全体会议审核授予学位名单。

请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准备好授予学士学位(含: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成人高等教育学士)的相关材料。

                              校学位办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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