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到期未毕业研究生通知
单 位: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生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高师硕士、MBA)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应予退学”和《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七款“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予以退学”的规定,请各有关学院对2006年及以前入学的未毕业博士生、2008年及以前入学未毕业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清理,相关表格已经发给教务员,请按照程序于11月月16日之前将表格收齐以后分类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