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申报内容
1.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2.研究内容
所有项目研究均应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面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参加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的高校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限额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7份,电子文档1份),于10月8日报送研究生处,并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初审、初选后报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