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十一五”发展规划,实现我校“做强做优”发展战略,促进学科建设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制订我校2007~2009年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科建设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集中精力认真研究,制订出目标明确、切合实际、措施得力的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中应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1.目标明确,落实到人。以争取获得国家重点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省厅级重点实验室,以及通过各类专项评估和中期考核等为学科建设目标,组建学术梯队,落实学科带头人。
2.把握机遇,突出重点。抓住广东省优先发展信息、生命、材料、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契机,结合大学城建设规划和本单位的实际,对具有地域优势、特色鲜明、能够上层次、上水平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一级学科为主导,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地建设本单位已有学科,积极拓展新兴学科,正确处理好长远目标和近期建设的关系。切忌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二、具体内容
此次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要是针对各级重点学科、学位授权点和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指标,寻找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总体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学科特色等方面);
2.学科、专业状况(分学科、专业填写);
(1)预期建设目标
(2)学术队伍
(3)科研成果(近三年发表论文、科研获奖及成果鉴定情况)
(4)在研项目
(5)人才培养
3.本单位学科建设总体目标;
4.本单位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5.本单位学科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简况表》。该表不作此文附件,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中下载。
2.各单位可利用暑假集中研讨,于2006年9月1日前将《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简况表》一份打印件和电子文档送交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panling@gdut.edu.cn。
3.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将审议各单位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资助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全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装订成册,以备评估检查。
广东工业大学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