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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21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广东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25)的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1、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我校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2、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我校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3、鼓励下列情况积极申报:
 ①多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
 ②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③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原则上应有校级及以上部门立项并结题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支撑,并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而取得的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
  2.成果内容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我省人才培养主流方向,重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3.成果申报人应直接参与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完成人按对成果贡献的大小进行排序,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4.教学成果若包括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两年。
  5.申报的成果内容与往届各级教学成果奖内容相似的不予受理。已获得过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允许重复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申报,但需在申报书和成果总结中详细说明。

三、评选数量与推荐限额
   1.评选数量: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次,各奖次具体数量根据成果申报数量及质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结果可以空缺。
   2.推荐限额:每个单位推荐成果建议控制在2项以内。
   3.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推荐。只接收单位集体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的申请,个人须依托成果完成单位推荐。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5.10  成果完成人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在单位。
   2021.5.12  学院统筹整合,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并推荐至研究生院。
   2021.5.13-5.20   学校评审并公示。

五、申报材料
   1. 经排序的《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汇总表》(附件1);
   2. 《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书》(附件2);
   3. 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4. 支撑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教学成果载体(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案、课件)、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及媒体报道等附件材料。
    以上所列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每成果装订成一册)及电子版材料各1份(教材样书不需电子版)。为便于专家评审,建议各申报成果建立展示网站,将成果内容及支撑教学成果的材料进行展示。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六、其他事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梳理历年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成果,并从思想性、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各方面认真把关,积极进行成果整合和材料组织,力争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实现较大突破。
   2. 本次教学成果评审参照《广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为确保与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一致性,如其要求有较大变化时,本次校极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在必要时也将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3. 特等奖教学成果需在申报时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4. 学校近期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子桓     联系电话:39325980
联系邮箱:744006253@qq.com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汇总表
     2.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书
     3.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4.广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5.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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