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工大研字〔2020〕27号),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以下简称“超限研究生”)学籍清理
(一)超限研究生界定
1.超限研究生是指在校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赴境外访学时间),且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该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该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制加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从硕士学籍注册之日起8年。
2.超限研究生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发至各学院。
(二)超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类别
超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将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处理:
1.超限全日制研究生
超限全日制研究生应以结业或退学(含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1)结业
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含课程学分、开题报告、实践环节、中期检查等)且成绩合格、表现良好的超限全日制研究生,可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结业审批表》(附件1)提出结业申请。经学院核实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将按结业方式处理。
超限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结业须缴清全部学费。结业后两年内,研究生可再申请一次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颁发学位证书。结业后两年内未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的、申请答辩但其学位论文送审不过或答辩不过的,不再享受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换发证书等权利,按退学处理。
(2)退学
对不符合结业条件的超限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超限全日制研究生须在接到相应决定书之日起两周内办理好离校手续。
2.超限非全日制研究生
超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将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申请延期答辩
已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含课程学分、开题报告、实践环节、中期检查等)且成绩合格、表现良好的超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超限非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2),报学院核实后送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至2023年6月期间,可申请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超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须缴清学费。延期答辩通过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将授予学位;符合发放毕业证书条件者,学校将授予毕业证书。如本次未申请,或延期答辩期间学位论文送审不过或答辩不过者,按退学处理。
(2)退学
对不符合申请延期答辩条件的超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拟退学处理的超限研究生中,符合肄业条件且需要肄业证书的,或不符合肄业条件但需要“写实性学习证明”的,可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名单,通知超限研究生阅读通知、了解申请结业或延期答辩所需条件,并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按要求逐一审核,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处理名单核对表》(附件3)、《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名单核对表》(附件4)。由学院教务员、研究生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
2.各学院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对未提出结业或延期答辩申请、以及提出申请但初审不通过的超限研究生送达退学告知书(附件5),且须由学生本人签收,同时告知学生拟予以退学处理的事实和依据。
3.拟作退学处理的超限研究生在接到告知书10日内,有权利向学校相关部门陈述和申辩;超过10日未提出者,视为放弃。
4.对确实无法联系上的拟退学研究生,学院应在报学校审核并批准的前提下,于2021年10月22日前在本院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研究生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
5.研究生学籍所在学院根据告知书送达情况、研究生陈述情况、导师意见等,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核对表》(附件6),学院教务员、研究生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公示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表格进行复核并公示,通过后按相应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相关部门 |
具体事项 |
2021年10月14日 |
研究生院 |
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发给相关学院。 |
2021年10月20日前 |
相关学院 |
下发《退学告知书》给学生。 |
2021年11月10日前 |
相关学院 |
提交《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处理名单核对表》、《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名单核对表》。 |
2021年11月24日前 |
相关学院 |
提交《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核对表》和退学告知书回执。 |
2021年11月底至12月 |
研究生院 |
完成公示及发文程序。 |
研究生学籍处理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以免损害研究生切身利益。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mlxt@qq.com,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附上告知书回执交至行政楼研究生院315室。
联系人:骆祥添 联系电话:020-39325980
附件:2021年学籍清理工作相关表格文件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