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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18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广工大研字〔2021〕11号)等文件,现就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通知如下:
     一、教师应按照课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须事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调停补课管理应用”中申请,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实行。
     二、教师应严格执行学生课堂考勤,记录出勤情况并填写教学日志。对缺课率较高的学生或班级,应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与管理,必要时可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对于缺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1/3或未完成作业或实验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三、在课表安排的规定上课时间内,教师不得以“学生自行研讨、查文献、大作业”等形式随意停止正常教学安排。
     四、因疫情需转为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提前向学院报备,并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准时上课、下课,同时,做好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维护,确保线上教学秩序和质量。
     五、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内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纪律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六、各教学单位应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的作用,加大对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师生,应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教育,对于达到处分程度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七、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加强对研究生课堂教学的巡查,对于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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