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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

作者:时间:2025-06-26点击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关于广东工业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我校城乡规划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通知要求我校按照评估考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

评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核评估材料,第二阶段是进校实地考察。在通过了材料审核的基础上,6月4日至6日,全国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委派专家组进校考察,副校长余林与专家组会晤并出席了评估反馈会。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以及科学研究管理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图书馆、课室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本次评估工作。

在评估反馈会上,余林代表学校对专家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表示学校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积极推动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提升,迈上更新、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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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同济大学彭震伟教授代表专家组宣读了考察报告,华中科技大学耿虹教授、沈阳建筑大学袁敬诚教授、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张立鹏研究员级高工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准备充分,各项条件均满足评估要求,同时在学科建设、学位课程设置、实验室建设及国内外交流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实地考察期间,专家组进行了教学档案检查、教学设施检查、教学成果巡视、师生座谈会、院系领导座谈会等工作,并观摩了《环境行为学理论与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乡村振兴与规划》《Urban governance & spatial planning(城市治理与空间规划)》《城市时空行为与公共管理》等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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