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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的通知

作者:xw时间:2014-06-25点击数: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经第四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第一次会议全体研究,决定启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教指委《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研究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4】5号),现对我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方向

编号 课题方向
1 结合本培养单位实际,对工程专业学位与相关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及发展质量的比较分析,提炼各自特色,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的定位和培养目标的研究
2 深入剖析本单位培养目标及工程硕士学位项目的案例,研究其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3 深入剖析本单位工程硕士与职业资格衔接的案例,研究其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调整和培养质量变化的作用
4 选择本单位优势工程领域,开展相关产业行业对未来十年工程专业学位的知识、能力、素养要求,及人才需求规模预测的调查与研究
5 培养单位自选的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的研究课题

  二、立项程序
  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究,并提倡与相关行业、企业等协同开展课题研究。经学校初选后,教指委将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三、后续支持
  通过立项的项目学校将资助课题研究经费的百分之五十,学院自筹百分之五十。教指委将给予取得优秀研究成果或对工作有较好效果的自选课题一定的奖励。同时,教指委和学校将对自选课题优秀研究成果积极宣传,促进共享。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申请立项书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15办公室,电子版传至xwei@gdut.edu.cn。2014年7月底,学校将初选后的《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见附件)交至教指委。评审通过后,于2015年2月底,课题组递交中期检查报告。2015年9月底,课题组递交结题报告。
  联系人:熊薇 电话:39322728

附件:《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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