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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1-05-24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推荐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通知”要求,经成果申报、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决议、校长办公会通过,确定了我校推荐的3项教学成果奖名单(研究生类)。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子桓    联系电话:39325980
      联系邮箱:744006253@qq.com

附件: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研究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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