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方直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决定开展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及条件
(一)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二)申请条件
按照“择优奖励、宁缺毋滥”的原则,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其基本条件须达到《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19]13号)有关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入选对象(含博士、硕士)培育期满的考核标准。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博士研究生
(1)理工科类: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T类刊物论文、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一级学会主刊论文、国际TOP期刊(含一类和二类)论文4篇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及获广东省专利奖金奖以上奖励(申请人为专利权人)。
(2)人文社科类:发表T类刊物论文、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一级学会主刊论文、国际TOP期刊(含一类和二类)论文2篇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在国内一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有书号的研究专著或译著(不包括教材、科普著作、工具书类、编译著、论文集编著等)1本以上。
2.硕士研究生
(1)理工科类: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T类刊物论文、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一级学会主刊论文、国际TOP期刊(含一类和二类)论文2篇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及获广东省专利奖金奖以上奖励(排名前2)。
(2)人文社科类:发表T类刊物论文、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一级学会主刊论文、国际TOP期刊(含一类和二类)论文1篇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在国内一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有书号的研究专著或译著(不包括教材、科普著作、工具书类、编译著、论文集编著等)1本以上。
3.以上成果均要求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除奖励类成果以外,均要求申请人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其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成果不得超过50%)。
4.有关成果的认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19〕27号)、《广东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试行)》(广工大科字〔2017〕2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广工大科字〔2015〕8号)执行。
5.上述“以上”均含本数。
6.成果应为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来所取得的成果。
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3月5-3月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或其他著作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
(二)学院审核:3月16日-3月25日,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条件以及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将本学院所有申请人的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申请表(纸质版)和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22346616@qq.com,纸质材料请交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15室。
(三)学校评审及表彰:3月26日-4月15日,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邀请专家组评审、公示,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本年度评审名额为博士生5名(奖励标准3万元/人)、硕士生10名(奖励标准1.5万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充分发掘本单位优秀的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条件及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
(二)申请人须遵守学术诚信,对提交的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衷老师 , 联系电话:39322723, 邮箱:122346616@qq.com。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1: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申请表;
附件2:2021年“方直杯”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奖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