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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提前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3-28点击数:

各单位:

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的种类不断增多,招生和培养方式也拓展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精神及我校实际,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三年学制内,提前半年或一年申请答辩毕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提前答辩者,应同时达到下列要求:

1.将应于第五学期初期完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

2.在学期间,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或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攻读专业学位的行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有与攻读专业学位行业相关的专利、完成科研项目等成果);或者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匿名送审两名校外专家,评阅结论为“同意答辩”。

3.申请提前答辩者,在答辩资格审查时,应自愿交纳全部学费。

二、申请提前答辩者达到上述要求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原《广东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工大研字[2004]7号)同时废止。

广东工业大学

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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