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位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0-23点击数:

单 位:学位办公室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函〔2020〕5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时 间 主要工作 负责单位
10月23日 发布通知、向学院反馈修订意见(第四稿) 校学位办
10月24-25日 根据修订意见修改相关材料后提交第五稿 各相关学院
10月26-29日 组织校内专家审阅申报材料 校学位办
10月30日 向学院反馈相关意见(第五稿) 校学位办
10月31日-
11月2日
根据修订意见修改相关材料后提交第六稿 各相关学院
11月3-5日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阅后公示
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校学位办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本次申报所需材料包括:《申报简况表》、《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基本条件对照表》(新版本,附件2)、《佐证材料》。其中,《基本条件对照表》中的“基本条件定量指标”是指申报条件中提到的具体量化指标,务必逐项描述学位点实际达成情况;若条件中没有定量指标,可以不填入表中。
  请相关学院根据上述日程安排按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xwb@gdut.edu.cn。正式申报时,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开通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相关单位应仔细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附件3),逐项检查申报表所填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 校学位办已对骨干教师、科研项目、获奖情况、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等有关情况进行全校查重,并根据申报条件进行了对照检查。请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订简况表。若上述内容有较大改动,请务必与校学位办联系。
  3. 由于时间非常紧且任务非常重,为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请相关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姚远,联系电话:39322728

  附件下载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三楼(邮政编码:510006)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