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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督办抽检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

作者:时间:2016-12-27点击数:

  11月3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教督办)下发了《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82号),从我校2013~2014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中随机抽检了4篇,检查结果全部通过,没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这是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从2010年实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起,我校连续七年被抽检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合格率为100%。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培养质量,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是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研究生院及各学位授权点,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引领,本着“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质量”的思路,着力顶层制度设计,凝练和提出了“学科引领、平台支撑、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以及 “高起点、重创新、厚基础、强能力、求卓越”的研究生培养思路,从招生、培养、学位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多管齐下,稳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其中,在进一步完善构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以学位论文质量倒逼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常态化机制方面,我校自2016年起,对申请博士学位、全日制硕士学位以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实施全盲审工作机制,由原来10%学校抽检送审其余自行送审改为采用第三方电子双盲送审系统评审;同时,为鼓励多出高水平成果,对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T”刊论文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通“免盲审”通道,改为校内评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当前我校进入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新时期,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导师、各学位授权点和相关职能部门同心协力,共同加强全过程式的链条管理和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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