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6号)(附件)的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重要性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研究生(不含留学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证班研究生)。
三、核准和补录流程
(一)系统核准和补录
学生于3月5日之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http://yjsxxpt.gdut.edu.cn/yjsSQL_xxjhpt/login.asp)”----“学生电子档案”页面,核准“学号”、“学生姓名”、“身份证据号码”、“入学年月”等信息。2)补录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二)学生线下签名确认
请各学院在系统打印导出所有在籍研究生学籍表,选取以下字段:学号,姓名,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入学年月,父监护人名,父身份证号,母监护人名,母身份证号,生成《在籍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确认表》,由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表上签名。
(三)各学院报送确认表和数据
请各学院于3月7日前将《在籍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确认表》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15室,将电子版发送至16807470@qq.com邮箱。
(四)研究生院报送数据
研究生院核对各学院(部)报送的确认表和数据后,将数据汇总报送至学信网。
四、注意事项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6日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