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8-31点击数:

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以及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工大规字[2016]24号)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19级新生、全校在籍的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含超过正常学制尚未毕业或未取得学位的研究生)。
     二、注册时间
     2019年9月1日-12日
     三、工作规程
     (一)2019级新生学籍注册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三、四、五、六、七条之规定做好办理入学手续、核查缴费信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籍资格复查等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在新生报到时要严格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不能办理报到手续。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对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工作,杜绝违规对新生进行报到注册。
     3.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清学费的2019级新生,由学院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注册管理中予以相应标注。
     (二)在校生的学籍注册
     1.在校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应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九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及缴费信息。
     2.各培养单位在核查学生到校以及缴费凭证的基础上,对按规定到校并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予以注册,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对于未按规定到校报到或已到校报到但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对该类未注册学生应掌握其未能注册的具体信息。如因拖欠学费而未能注册的,请督促其于2019年9月12日前缴清所欠学费,学费缴清后,予以注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手续后,予以注册。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请各培养单位如实将上述未注册学生信息报送研究生院(见附件),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注册信息在学信网上报并在全校通报。
     3.对于上述未注册学生,经培养单位督促、教育仍不履行注册手续的,将终止其后续培养环节,同时,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六)项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三、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于2019年9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研究生注册工作,同时报送广东工业大学2019级未报到研究生新生情况统计表、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至研究生院(见附件,纸质版请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送行政楼31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22346616@qq.com)。
     2.后续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未注册学生信息,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未注册学生作相应处理。
     学籍注册工作非常重要,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切实落实。
     联系人:衷老师            电话:39322723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19级未报到研究生新生情况统计表
        2.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三楼(邮政编码:510006)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