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广工大研字〔2017〕18号),现开展我校2017级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广工大研字〔2017〕18号文执行。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对学院中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完成该项工作,并将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反馈给导师和学生。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