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读研究生、指导老师和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近期研究生院教学检查,以及督导和学院反映的情况,发现部分研究生课程存在着学生严重旷课、迟到和早退等问题。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现重申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的有关要求:
一、研究生应认真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秩序,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接听电话等,不得随意旷课。如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前办好相关的请假手续。
二、对多次无故违反上课纪律的研究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期末考试时扣除该生该门课程一定的分数。
三、导师作为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应督促和监督研究生按时上课。
四、教师要维持课堂教学秩序,对旷课、上课迟到、不遵守课堂秩序的研究生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五、教师应准时上下课,上课迟到属教学事故。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酒后授课。
六、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找人代上课,因故确需临时停课、调课,应提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审批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停课和调课要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相关安排,因停课耽误的教学任务,教师应负责补课,不得擅自减少学时,降低质量要求。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七、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抓好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向学生和任课教师重申教学纪律,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工作,营造优良的教学和育人环境。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