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清明节期间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4月4日(第六周周四)为法定节假日,全校学生全天停课。 2、4月5日(第六周周五)的教学安排调到4月7日(第六周周日)进行。 3、 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原定课表上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