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省教育厅的通知,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建设全面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加快我省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省级教育厅决定继续遴选一批科研综合实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较强的高等学校以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机构等,组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面向省内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校,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示范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和《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由学校研究生处汇总(填写附件3)统一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1和附件2独立装订,一式9份;附件3一式2份。请在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综合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xwei@gdut.edu.cn。
联系人:熊薇 电话:39322728
联系地址:大学城校园行政楼315
附件: 1、《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2、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3、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