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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2011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7-09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学校现启动20092011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建设周期为3年,一次规划,分年度建设。本次申报针对未列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学院。已经列入“211工程”建设的4个学院,由学校另行配套经费建设。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聚优势、立足广东、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不屈不挠、积极奋进”的学科建设指导方针,本次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是为了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进一步培育与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密切关联的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批有潜力的青年学科建设骨干和创新人才,以实现新的省级重点(或扶持)学科的增长。

通过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的引领,希望各学院进一步凝练明确主攻方向,体现广东区域和行业的重大需求和我校学科建设的特色,把提升学科水平与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相结合,把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明晰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优化配置各种资源,注重与已列入“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学科以及学校已有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的有机衔接,以重点建设的突破带动学院整体发展,共同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建设内容与申报要求

本次学校学科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有:

1重点突破项目:对已列入广东省第八轮省重点扶持学科或具有博士点学科的学院,根据本学院自身学科发展的基础条件、特色优势和发展前景,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我校学科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着力实现重点突破

2基础培育项目对还未有博士点或还未进入省重点扶持学科建设的学院,为建设特色专业以及今后新增高一层次学科或学位点,进行基础性培育建设。

申报学科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二级学科名称进行申报。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

(一)申报重点突破项目要求

1在省内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明显的发展潜力和空间,能带动和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有23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有潜在的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学科带头人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学术研究活跃,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要求每个研究方向的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至少有60岁以下的教授2人、副教授2-3人,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的不低于2人。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目前承担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4.具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实验(实践)条件或研究室及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学科发展需要。在建设期间,要注意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建设。

5.申请额度不超过350万元

(二)申报基础培育项目要求

1.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有12个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有确定的学科带头人,作风正派、有一定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能力,学术研究活跃。学术队伍结构合理,至少有60岁以下的教授1人、副教授12人,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的不低于2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承担过科研项目。

4.具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建设期间要注意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学位点的建设。

5申请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三、建设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研究条件改善、图书资料的购置、以及学术带头人引进与培养、学科团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育苗项目等。其中用于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经费,原则上不低于总预算资金的20%

请有关学院认真做好经费使用计划,对计划实施、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仔细论证。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由有关学院统一报送:

1)《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资金分类使用计划表》;

3)《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

4)《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

以上4项纸质材料用A4规格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12,有关内容需准备佐证材料备查。

以上4项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发送到qsyan@gdut.edu.cn

2. 申报材料应当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学术成果统计界定在 200651 2009430之间的三年时间。

3.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人员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校的本学科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兼职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在有关概述中予以适当反映)。

4.统计数据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由本学科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但可以在文字叙述中适当反映。

5.各项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6.学科组成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申报工作,同一科研项目和成果,不得在不同学科申报材料中重复使用。

7申报材料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请去密处理后再上报。

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应根据学院自身的发展定位,实际需要和学科资源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学科结构布局、突出特色优势、增强学科实力、提高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原则,在认真组织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及复核,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时间安排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 2009610(周三)前报送到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qsyan@gdut.edu.cn      

联系人:阎秋生,电话:39322725

 

  广东工业大学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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