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实现我校“做强做优”的发展战略,学校决定投资建设一批学科科研型实验室,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科科研型实验室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类型实验室有别于本科教学实验室,它应充分是体现学科建设水平和发展目标、以及具有特色的研究领域和优势。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既注重学科平台的建设,又应集中力量,建设高质量、高水平、上层次的凸现学科特色的核心实验室。申请工作中应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1.明确目标,充分论证。在本学院(部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以争取获得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广东省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省厅级重点实验室,以及通过各类专项评估和中期考核等为目标,召集本学院(部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切合实际地提出本单位学科科研型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建设规划中要写明实验室的名称、学科或研究领域、队伍状况、已有基础及成果、发展目标、购置的仪器设备、以及用房等具体建设措施。
2.突出学科优势,注重建设成效。各学院(部门)要根据现有的学科状况,可在已有实验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水平与层次,也可新建实验室,无论是续建或新建,均应突出学科优势,选择具有地域特色、社会急需、能够上层次、上水平的学科科研型实验室,进行重点建设,力求建成使用效率高、覆盖面广、设备先进的科研基地。
3.统筹规划,专人监管。学科科研型实验室建设应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好发展目标和近期建设计划的关系,明确建设阶段与步骤。学校将分年度对遴选出的实验室进行投入,并按建设阶段目标进行验收。对未按计划执行或执行效果不好的实验室,学校将调整、减少甚至终止投入。
二、工作安排
1.学校根据学科发展状况,确定了各学院(部门)本年度学科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的申请限额(见附件)。请各学院(部门)按此限额,组织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科研型)》(该表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中下载),于2006年9月1日前将打印件一式三份送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2.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学科实验室建设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2006年度学科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各单位申请限额表
广东工业大学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