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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7~2009年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7-09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科〔200629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开展20072009年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申报工作,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按照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分设。一级学科按一个层次建设;二级学科重点学科分两个层次进行建设,第一层次为重点学科,第二层次为重点扶持学科。

为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工作,20072009年继续设置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分为二个层次:校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广东省一级学科的重点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一级学科应已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2)一级学科中已有1个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3)一级学科中有1/2及以上二级学科经评选为第八轮省重点学科。

2.申报广东省二级学科的重点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是校级重点学科且建设3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

2)已形成两个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明显,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

3)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

4)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生和本科生。

5)已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自主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6)具有本学科领域开展高水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等研究基础或人才培养基地。

7)学术气氛浓厚,能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对符合广东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广东省或当地支柱或重点产业发展急需,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尚未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但经过几年建设可望取得较大成效的学科,经评审可列为重点扶持学科。

3.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在3年内可达到下列目标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建设成为广东省级重点学科或广东省级重点扶持学科。

3)建设成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或教育厅重点实验室。

4.申报校级重点扶持学科仅限没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3年内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

三、报送材料时间

申报广东省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均填写并报送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表》。

2.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上述两个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中下载,填完后,请于620日前将一份打印件和电子文档送交校学位办,并发送电子邮件至panling@gdut.edu.cn

四、其他事项

12003年批准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全部参加此次申报和评选,其原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称自动取消。希望各单位抓住广东省优先发展信息、生命、材料、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准确把握自身学科定位,根据自身实力,有针对性地申报各类重点学科,确保我校现有省重点学科数目有较大突破并争取晋升更多、更高层次的学科。

2.校级重点学科将在此次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的评审中产生。

3.报送材料的填写要求、栏目内容、数据统计、截至日期,请按表格中的“填表说明”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字体、大小、样式。

广东工业大学

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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