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17〕27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参见《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广工大研字〔2017〕27号)。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及学院推荐:2021年11月19日前各学院将《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推荐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测评打分:(1)针对候选人所在学院领导班子、导师测评及研究生测评由所在学院组织,于2021年12月3日前完成,并将测评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2)研究生院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院测评部分;(3)12月20日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全校研究生教务员测评打分。
3、12月31日前,学校评审小组审核评选,最终确定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人选。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39325980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