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研字〔2021〕39号)的要求,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称“基地”)管理,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组织填报基地运行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1、协议期内的所有基地(除设立年份为2024年的以外)均须填报运行情况,列表见附件1。请各基地负责人如实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运行报告表》(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
2、协议到期的基地(列表见附件4),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和合作成效申请续签。续签流程参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执行。
3、未按要求填报运行情况及协议到期未申请续签的基地视为终止合作,取消基地资格。
4、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跟踪并掌握基地运行情况,科学规划、创造条件,发挥基地在研究生实践培养上的积极作用。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运行报告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38,电子版及《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yxwb@gdut.edu.cn。
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917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