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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2-25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广工大研字〔202428号),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本次选拔原则上只面向20232024级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及硕士生。

2.以推免方式录取的2024级学术学位硕士生(见附件1),亦需按程序参加本次选拔。

二、选拔条件

研究生入选“拔尖计划”的具体条件,分别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广工大研字〔2024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41225-20241230日。

研究生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申请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现有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注: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图书馆出具的SCI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证明、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证明、竞赛获奖证明等),由导师出具推荐意见(含对学生日常表现、科研潜质的评价以及导师的培养举措、资助承诺等),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电子版标题为学院+姓名+拔尖计划)。

2.学院审核、推荐及公示:20241231-20250107日。学院应对所有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选拔条件、导师培养条件、学生已有成果及培养潜质,确定推荐入库学生排序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注:按博士、硕士分别排序,其中硕士推免生单独排序)。请各学院于20250107日下班前将《研究生“拔尖计划”推荐入选名单》(见附件4)、《XX学院“拔尖计划”现有成果汇总表》(附件5)(需汇总本单位所有拟推荐学生成果)以及相应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yjspyb@gdut.edu.cn

3.学校评审:20250108-20250113日。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确定入选2025年度“拔尖计划”的总名额,并根据各学院审核及推荐排序以及导师、学院的培养条件及措施、近几年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成效等,经专家评审确定各学院的名额及最终入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研究生“拔尖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应予高度重视,遵循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39323023

 

附件:

1. 2024级学术学位推免生名单

2.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对象申请表

3. 申请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现有成果登记表

4. 研究生“拔尖计划”推荐入选名单

5. 申请“拔尖计划”现有成果汇总表

6.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广工大研字〔202428号)

研究生院         

2024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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