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及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已于8月28日返校,并于开学前两周由学院按照规定陆续开展报到注册工作,但仍有部分研究生因各种原因未注册。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16]24号),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序运行,现就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要求如下:
一、注册对象
在校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尚未注册研究生(含超过正常学制尚未毕业或未取得学位的研究生)。
二、注册期限
2020年9月11日-21日
三、工作规程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九条之规定,核实未注册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及缴费信息。
2.各培养单位对已到校但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予以提醒,敦促其及时缴清学费并向学院提供凭据,方能在延长期限内进行注册。
3.已报到但未在延长期限内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予注册。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清的,在办理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手续后,予以注册。
4.请各培养单位将9月21日仍未注册的学生信息填写《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9月25日前报至研究生院,纸质版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后送行政楼31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73093344@qq.com。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未注册情况在学信网上报注册信息。
5.对于经敦促、教育仍未完成注册手续的研究生,学校将终止其后续培养环节,不予申请开题和中期检查,不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六)项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39325980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